本院為服事更廣大的教會弟兄姊妹,且便於學院行政上的配合與管理,特於正式生之外增設「教會選修生」之身分別,以使修課管道更為清晰與正常化,茲詳細說明如下:
1.選課身分:不具正式生身分,無須參加入學考試,選修院本部之課程上限為12學分(含旁聽學分)。
2.選課資格:受洗滿二年,有穩定的教會生活與事奉。
3.選課程序:
(1) 向教務處索取修課申請表並完整填寫。
(2) 提供申請人所屬教會之牧者推薦書一份,由牧者逕寄客神。
(3) 教務主任安排約談,通過後始得開始選課。
(4) 於校本部規定之註冊日進行選課與註冊,並繳交學分費及相關費用。
4.教會選修生入學後,必須遵照學院之一切規定,以確保老師之教學品質及校本部其他學生的上課權益。學員若有違紀或影響上課之情形,學院得隨時取消其修課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