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10/22

今日《每研》約壹5:4~13靈修心得:這段經文出現了7次的「見證」(5:8-11),見證耶穌就是神的兒子。作見證的有聖靈、水與血,水和血是歷史上一次的見證,聖靈是持續的見證。「這三樣也都歸於一」(5:8)有兩種可能的解釋:1、三樣見證都指向同一的目的:就是見證耶穌是基督、是 神的兒子;2、三樣見證都導向同一的結果:永遠的生命(V.11)。不管是哪一種解釋,聖經很明確的啟示是,信耶穌是神兒子的人有永生(5:10-11、13)。這也是約翰寫這卷書信的目的,叫我們「知道有永生」,與約翰福音的目的「叫人得永生」(約20:31)不同。感謝神!我們不是等到離世時才確知有無永生,只要我們真誠地認罪悔改信耶穌,就能有「永生」的確據!今天是主日,讓我們為我們所得的寶貴救恩感謝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