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11/30(四)
今日《每研》詩116:1~19靈修心得:這首詩篇和合本有2次、新譯本有3次講到「向耶和華還我的願(to fulfill my vows to the LORD)」(116:14、18-19)。講到「還願」,好像民間信仰者較有這觀念,教會界少教導此事,基督徒中間談話時或作見證時,也較少聽到向神「還願」的事。舊約中,有一個顯著的故事講到「還願」,就是哈拿在上帝面前「許願」求子,願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,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(撒上1:11)。果真她生了撒母耳,斷奶後,哈拿到示羅的會幕「還願」,將撒母耳獻與耶和華!換作他人,可能就會捨不得將年幼的「獨子」獻上,而反悔不還願,哈拿信實守約還願,是信心的表現!上帝也沒虧待她,後來賜給她三子二女(撒上2:21)。上帝是信實守約的神,祂也期待祂的兒女們是信實守約的人。當我們憑信向神許願蒙成就後,也能向神守約還願!